1. 首页 > 日常点评

供销社现在主要的作用是什么 供销社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

  供销社现在主要的作用是什么?关于供销社现在主要的作用是什么以及供销社现在主要的作用是什么,供销社的作用和意义,供销社有啥用,供销社的优势是什么,供销社是个什么性质的单位等问题,农商网将为你整理以下的生活知识:

供销社现在主要的作用是什么

供销社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

  供销社是公务员的。

  属于公务员编制。市供销社是市政府直属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与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同一个级别,正县级机构。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

供销社现在主要的作用是什么

  现在的供销社是一种新型的供销社,这里面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单位,还有一些国企以及普通的民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共同构成,其实很多人都将供销社认为是国企或者属于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类型的,但如今供销社已经改革了,。

  而供销社的出现意味着可以为农民们公益性销售农资,减少伪劣种子、伪劣化肥、伪劣农药等农资的购买,降低农民的种植成本,增加农民的收入。

  如今在湖北、宁夏、重庆将优先恢复供销社。

供销社现在主要的作用是什么

  一、供销合作社的性质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中央认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抓住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给予保护扶持等五个环节,以基层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实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要实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做到三个坚持: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

  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

  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按照自愿的原则,争取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充分体现它的群众性。

  ”“按照民主的原则,理顺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

  ”“领导成员实行民主选举,职工实行招聘合同制,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协商,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民主性。

  ”“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农民在供销合作社活动中的应有权力。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又承担国家赋予的某些经济社会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与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

  ”

  “中央5号文件提出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指明了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方向。

  对此,要坚定不移。

  但实现这一目标是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逐步推进。

  ”

  (上述材料均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1999]5号文件)

  二、供销合作社的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承担国家赋予的某些经济社会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

  3、“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

  4、“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5、“承担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

  6、“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7、“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8、“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9、“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上述材料均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1999]5号文件)

  三、供销合作社的工作任务

  (一)“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

  “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

  各涉农部门和各类农村服务组织都应遵循鼓励竞争、反对垄断、提倡联合、强化服务的原则,互相支持,密切合作。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任务就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

  ”“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一切活动要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

  ”“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

  ”“供销合作社担负着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统化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从单纯的购销组织向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组织转变,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服务。

  ”“拓宽服务领域,增强为农服务功能”。

  “国家鼓励供销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事业。

  ”

  (二)“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

  “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其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作用。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亿万农民走向市场迫切需要有力的组织和正确的引导”,“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提供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联合起来进入市场,国家也需要对农村经济加强指导和调控。

  供销合作社应该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担当起责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把一家一户办不了或不好办的事情办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在一起”,“带动千家万户连片兴办农产品商品基地和为城市服务的副食品基地”,“带领千家万户农民走向市场”,“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

  “国家鼓励供销合作社和其他从事农产品购销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市场信息,开拓农产品流通渠道,为农产品销售服务。

  ”

  (三)“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

  “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办农民所需”,“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 “使农业生产更符合市场需求,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只要有利于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要”,“供销合作社都应当依法积极去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四)“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又承担国家赋予的某些经济社会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与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必须建立在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联合兴农。

  ”“国家引导和支持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企业、科研单位和其他组织,通过与农民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订立合同或者建立各类企业等形式,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发展。

  ”

  (五)“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在农村流通领域的优势”

  “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作用。

  ”“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

  ”“要充分发挥在农村流通领域的优势”,“凡农民需要的商品和服务,都要积极组织经营。

  ”“在农产品购销活动中大力发展合同制、联营制、代理制和利润返还制,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

  ”“广泛开展农产品的‘分购联销’和工业品的‘联购分销’,提高规模效益。

  ”“大力发展以加工、销售企业为龙头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营”,“围绕农业生产的主导产业和骨干产品,把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联成一体”,“实现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

  ”“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业和其他二、三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积极兴办农资专业合作社”,“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办好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及时地、保质保量地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工作,帮助农民发展专业化生产”,“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龙头企业”。

  (六)“联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供销合作社要发挥联结城乡市场的优势,利用现有的城镇网点设施,办好消费合作社。

  ”“努力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扩大经营范围,只要有利于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要,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的活动,供销合作社都应当依法积极去作,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

  ”“几十年来,供销合作社已经建立起一支庞大的职工队伍,总的讲,这支队伍是好的,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中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

  ”

  (七)“扩大对外开放”,“发展联合与合作”

  “供销合作社要推进开放办社,发展联合与合作,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自身为农服务实力”。

  “国家鼓励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企业事业单位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要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增加出口创汇。

  政府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应给予积极支持,并依法管理。

  ”“鼓励供销合作社向政府承包农业开发项目、扶贫项目。

  ”

  (上述材料均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1999]5号文件,[2004]~[2007]1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四、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

  “中央认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抓住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给予保护扶持等五个环节,以基层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实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供销合作社体制不顺,缺乏经营活力,为农服务观念淡薄,服务工作削弱,基层社经营严重困难,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这种状况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要求很不适应,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很不适应。

  如果不尽快改变,供销合作社就会脱离广大农民群众,性质就会改变,功能就会萎缩,组织就会消亡。

  ”

  (一)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

  “供销合作社分基层社,县、市联合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全国总社。

  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经济联合关系,内部实行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各级联合社为基层社服务的原则。

  联合社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责任。

  ”“联合社的经营所得,要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社,以加强基层社的建设,增强其为农服务的功能。

  ”

  “各级供销合作社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由社员民主管理的群众性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

  ”“各级联社在经济上独立承担责任,除国家委托的政策性经营任务外,上级联社不对下级联社下达经营任务。

  ”

  (二)供销合作社管理制度

  “供销合作社实行代表会议制,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

  理事会和监事会要有一定比例的社员代表参加。

  领导成员实行民主选举,职工实行招聘合同制,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协商,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民主性。

  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日常工作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理事会的主要职能是,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

  “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社集体财产(包括所属企事业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拥有对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权,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的审批权,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权,享有财产受益权,但不干预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

  ”

  “供销合作社应建立监事会,其成员由政府有关经济部门负责人、社员代表和专家组成,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

  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国家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以保证供销合作社坚持正确的办社方向和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

  ”

  (三)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社员的关系

  “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按照自愿的原则,争取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充分体现它的群众性。

  要坚持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绝不能搞强迫命令。

  ”“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自愿联合、互利互惠,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农民在供销合作社活动中的应有权力。

  ”“要从法律上、体制上、政策上真正体现所有者的地位,保护所有者的权益。

  ”

  (四)供销合作社内部管理与经营机制

  “供销合作社内部应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搞活企业经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无论实行哪一种经营责任制,都不得改变它的集体所有制性质,都必须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社员的经济权益。

  要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打破‘铁饭碗’和平均主义。

  ”

  “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不能量化到人,不能分掉。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平调它的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

  一些地方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隶属关系和将基层社下放给乡(镇)政府的做法,应予以纠正。

  ”“一些地方存在的任意平调和处置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的财产,把供销合作社的财产量化到职工个人,把供销合作社改成股份公司、搞股份合作制的做法,都是违背供销合作社性质的,必须坚决纠正”。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市(地)级联社应大力精简机构,减员消肿,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再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

  ”“县联社的理事会人员和机构设置由社员代表大会确定,管理人员由理事会聘任,严格核定人员编制,经费来源仍维持现行渠道。

  ”

  (五)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管理

  “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经营、用工、分配等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社办企业要围绕扭亏增盈加快改革步伐,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种形式,但必须保护出资人权益,不准无偿量化并分掉社有资产。

  要接受债权银行监督,防止逃废银行债务。

  要切实加强管理,建立层层负责的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实行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收入分配办法。

  要大力精简富余人员,减少费用开支。

  社办企业中下岗分流的国家正式职工纳入当地再就业工程。

  要着力挖掘现有企业潜力,杜绝盲目铺新摊子。

  对现有扭亏无望的企业和项目,要下决心停办和退出,尽量减少损失。

  ”“各级联社所办企业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础上,相互协作,平等竞争。

  ”

  (六)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

  “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宗旨的基本环节。

  ”“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办成综合服务组织”,“适当调整基层社建社规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

  在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大集镇为中心建社,实行并社留店,适当扩大经营规模。

  ”“基层社应直接体现为农服务宗旨和合作经济性质。

  要通过清产核资,重新认定社员的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真正做到民有、民管、民享。

  ”“要整顿强化基层社领导班子,选拔懂经营、会管理、有开拓精神、作风正派的人员充实基层社的领导,并注意吸收农民社员中的优秀分子参加管理。

  ”“要按照社章规定,按期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 “ 基层供销合作社各类门店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

  除少数‘边、小、微、亏’专销生活资料和从事饮食、服务业的门店、柜组外,一律不搞‘社有个营’或‘社有民营’。

  ”“基层社要完善经营机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经营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对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基层社依法实施破产。

  破产基层社的国家正式职工纳入当地的再就业工程。

  ”

  (七)供销合作社职工队伍建设

  “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职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保障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

  要办好各类专业院校和培训中心,加强在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要深化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管理人员实行招聘制,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技术职称。

  要广泛吸收各类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更好地肩负起供销合作社的历史重任。

  ”

  (上述材料均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1999]5号文件)

  五、供销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

  “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

  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

  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

  ”

  “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协调、扶持和监督,但不得干预供销合作社正常的经营活动。

  供销合作社结构调整、企业改革、再就业工程等需要政府组织协调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要切实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允许随意下达政策性经营任务和进行各种行政摊派。

  今后凡政府委托供销合作社从事政策性业务,都要事先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并确保兑现。

  银行也要加强资金监管,纠正多头开户问题,确保资金安全。

  ”

  “供销合作社担负着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统化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给予保护和扶持。

  要保护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保障其组织的完整性。

  ”

  “各级政府要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同时要兼顾它的经济利益。

  供销合作社应积极承担和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

  政府委托的任务应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由此发生的政策性亏损应予补偿。

  供销合作社承担的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所需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和地方委托农资企业承担储备任务,要核定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数额。

  对供销合作社过去的债务和承担政府委托任务所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国家计划、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和新成立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组织清理,并采取适当措施逐步解决。

  ”“为促进供销合作社转换经营机制,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国务院决定成立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清理核查小组,对供销合作社历史形成的亏损挂帐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并按照“分清性质,分清责任,逐级负担”的原则制定具体处理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各级政府要全力协助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清理核查小组做好清理、核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

  “加快对供销合作社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其性质和宗旨,规范其行为,保护其权益。

  ”

  (上述材料均选自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1999]5号文件)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进言点评网并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不代表本站立场与观点,如有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7911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