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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需要原告陈述吗 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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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需要原告陈述吗

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下;

  离婚开庭一般需要准备夫妻关系的证明、共同财产的清单、证明夫妻感情关系破裂的证据等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离婚开庭需要原告陈述吗

  离婚开庭时原告当庭陈述不需要站着。

  在法庭上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事实和理由,被告进行答辩,都不需要站立起来,但在宣判时,不管是法官、原告、被告,还是委托代理人和旁听人员都应起立。

  原告陈述阶段,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

  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离婚开庭请了律师当事人需要说话吗

  当事人、证人、代理人在法庭允许时可以发言。

  首先,原告要勇于面对,树立良好的心态。

  法庭其实是一个通过沟通、辩论解决纠纷的场所。

  所以,原告要知道沟通或者辩论规则。

  要熟悉法庭庭审流程,了解相关的专业术语,知道法官和律师在说什么,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应对。

  其次,要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法官指挥,在法官或者对方说话时认真倾听,不插话,不抢话,尊重他人说话的权利。

  在庭审的各个环节,法官询问或要求当事人陈述意见时,都会明确是要求原告还是被告回答。

  如果法官在某一环节,或对某一问题没有询问原告意见,原告确实有需要陈述的,可以向法官提出,得到同意后再陈述。

  再次,原告作为当事人,要围绕起诉的事实、请求及证据说话,不要答非所问,说题外话。

  陈述案件事实或辩论时,要自信、坚决,简洁明了,做到冷静、理性,不冲动,说话有条理,逻辑清晰,观点明确、不含糊。

  当事人的陈述允许带有感情色彩,但要自然、恰到好处,切忌情绪化,否则将适得其反,容易影响法官对其信任或好感,影响法官对事实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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